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文件精神,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谷城县卫生健康局为谷城县石花中心卫生院等8家事业单位专项招聘20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20名大学生乡村医生为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见《2024年度谷城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谷城县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体条件见《岗位表》;
2.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村卫生室所在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对于无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采用面试招聘的形式进行,对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考试安排、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公告等环节信息均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http://gc.lxsk.com)进行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4日下午14:30-18:30.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审核报考资格的方式,由谷城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地址:谷城县城关镇东宁路2号卫健局办公楼203室,咨询电话:0710-7242400)对报考的大学生乡村医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本次报名免考试费。
2.符合条件人员准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登记彩照1张、报名登记表三份,到谷城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3.凡是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书、证明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意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截止报名时间未报名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为准。
(三)面试最低合格线。面试最低合格线。此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为确保招聘人员的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及总成绩发布。面试结束后,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考生面试成绩。
七、体检
体检在县内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且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由县卫健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考核)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核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县卫健局统一对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拟聘用公示。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上报招聘结果,县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政策,与受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二)本次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含试用期、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因服务期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7333709、0710-7242400。
(二)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谷城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
(四)本公告由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谷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0-7242400
附件1:2024年度谷城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2024年度谷城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
原始标题:谷城县2024年度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c.lxsk.com/article/ShowArticle.aspx?ID=449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