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阳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精神卫生领域编外工作人员专项招聘公告》,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8月21日(上午8: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工作由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单位负责,采取集中复审的方式进行。地点定于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康泰楼二楼1号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报名和笔试情况,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调整后的开考比例确定)。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成绩相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资格复审应当由考生本人到场,填写《襄阳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精神卫生领域编外工作人员专项招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签字,不能由他人代填),并提交以下材料(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一)本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证件照片2张;
(二)毕业证、学位证(硕士、博士研究生同时提供其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考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提供);
(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五)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襄阳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精神卫生领域编外工作人员专项招聘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一栏由考生本人签字,不能由他人代填);
(七)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襄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报考人员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招聘单位承担资格复审主体责任,襄阳市卫生健康委承担审核指导责任。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调整情况。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请考生随时保持电话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避免错过考试机会。若招聘单位或襄阳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不上考生,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或襄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通知。可能递补人员,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若因考生未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或因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而错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笔试合格线
统一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5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岗位调整情况
根据《襄阳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精神卫生领域编外工作人员专项招聘公告》和笔试最低成绩合格线,现决定对部分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调整,岗位调整情况详见附件4。
附件:1.襄阳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精神卫生领域编外工作人员专项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襄阳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精神卫生领域编外工作人员专项招聘资格复审登记表
3.襄阳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精神卫生领域编外工作人员专项招聘资格复审委托书
4.岗位调整明细表
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附件1-襄阳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精神卫生领域编外工作人员专项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附件2-襄阳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精神卫生领域编外工作人员专项招聘资格复审登记表.doc(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附件3-襄阳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精神卫生领域编外工作人员专项招聘资格复审委托书.doc(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原始标题: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章来源:http://wjw.xiangyang.gov.cn/zwgk/gkml/rsxx/202608/t20260819_4047460.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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