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说明
(一)助理护士享有护士同等的培训、学习机会;
(二)在我院助理护士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一年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可参加医院组织的定向竞聘考核,按一定比例择优转聘为编外聘用护士。
二、基本条件
(一)学历专业条件。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统招护理或助产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包含中专升大专类别),应届生必须在2019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录用。
(二)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条件。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信息。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起开始至2019年 4月2日截止。
(三)资格审查及考核通知。医院人力资源处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我院将后续面试、笔试安排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的手机号。
四、招聘办法
(一)考核方式。招聘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办法。面试通过后,按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的综合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资格复审、体检。医院对拟录用人员的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体检。出现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招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确定录取对象。资格复审和体检通过人员,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人力资源处电话:0710-3511271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