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此次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9名。岗位条件如下: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报名方法有以下两种,可任选其一)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发邮件的形式将个人简历、报名表(附后,见附件)、学生证扫描件、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发至单位邮箱;往届毕业生将个人简历、报名表(附后,见附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发至单位邮箱。邮箱地址:xyszyyrsk@163.com。标题格式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已发过简历应聘的勿重复发送。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到我单位人事科投递简历等上述相关资料报名。
三、考试办法
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
四、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劳动关系管理
(一)考察、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
(二)拟招聘人员确定及公示。我院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招聘结果,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办理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职后我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441694(单位人事科电话)
监督电话:0710-3447820(单位监察部门电话)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