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21年襄阳襄城教师招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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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暂未发布 |
2017襄阳襄城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襄城区2017年事业单位编制计划,经研究决定,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7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对象、岗位专业及条件等详见《2017年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彩照2张。
3、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网上下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本次招聘收取笔试(含报名)费50元。
4、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7年8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办理加分手续,不提供者视为放弃加分。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6、报名、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等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程负责。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录计划,并退还报名费。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考生不得请人代考或请人陪考。违反本规定,取消考生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和陪考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襄城区事业单位。陪考人员是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的,将违规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或学校,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经用人单位要求,主管部门同意,区人社局批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 1:2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襄城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缴纳面试费50元。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开始前,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fxc.gov.cn)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缺考、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继续面试及招聘程序。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和教学展示等方式。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fxc.gov.cn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管理
(一)体检及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拟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逐级上报招聘结果,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826975;
监督电话:0710-3565260。
附件:2017年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7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襄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等见《襄城区2018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区教育局联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及2019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报名所需各类证件及相关证明须于现场报名时提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领取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襄城区政府12楼区教育局会议室(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58号,市检察院对面,可乘坐6、8、21、24、25、511、512、533、543、548路车在市图书馆站下车)。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襄城区2018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报考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期限内到达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2张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彩照、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专业参考目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
(四)报名缴费
报名成功后现场缴费, 每位考生须缴纳笔试费用共100元。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报名成功后,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六)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于报名当天向区教育局出示相关证明后将免予有关考务费用。
(七)每次招聘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如果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八)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及形式
笔试根据教育系统岗位的特点,按中小学教师类(D类)设考(幼师岗位参照中小学教师类(D类)命题)。详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中小学教师类(D类)(附件3)和《襄城区2018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2.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报名费。
4.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8年8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2/3)+5分=笔试成绩。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协议或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组织或团委)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2019年1月3日上午8:30至2019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襄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58号襄城区政府8楼810B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5.笔试成绩通过襄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fxc.
gov.cn)发布,考生可登陆襄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经相关学校申请,区教育局同意,区人社局批准后,面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1:2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2.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区教育局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发放《襄城区2018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区教育局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区教育局。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区教育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区教育局提前3天负责通知考生。
3.面试开始前,区人社局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区教育局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主要考察教师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本次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一般实行说课、讲课的方式;招聘音乐教师,实行说课、讲课、才艺表演相结合的方式;招聘体育、美术教师,实行说课、讲课、教学展示相结合的方式;招聘幼儿教师,实行说课、讲课、才艺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fxc.gov.cn)。
五、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
区教育局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考生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相关学校要求递补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区人社局批准,方可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对递补的人员要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区人社局发布聘用通知。相关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0-3607687(襄城区教育局人事科);0710-3826975(襄城区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0710-3353218(襄城区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
附件:
1 襄城区2018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 襄城区2018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4 襄城区2018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doc
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1日
2019襄阳襄城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襄城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襄城区区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3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2.报名所需各类证件须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襄城区区直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现场报名、初审、缴费和领取准考证在各招聘单位进行。
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襄阳教师总群:701308944(点击进群)】
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果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现场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应聘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襄城区区直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2张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彩照、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4.专业参考目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
(四)报名缴费
报名成功后现场缴费,每位考生须缴纳笔试费用共100元。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于报名当天向招聘单位出示相关证明后将免予有关考务费用。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报名成功后,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笔试
(一)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三类;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详见《岗位表》(附件1)中“考试类别”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二)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已报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全额退费。
(四)“三项目人员”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审核并公示。三项目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协议或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组织或团委)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7月15日8:30至7月17日18:00前到襄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58号襄城区政府8楼810B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笔试成绩合格线
为了保证新招聘人员质量,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
(六)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襄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fxc.gov.cn)发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五、面试
(一)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及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
(二)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入围比例为1:3,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区人社局批准后,入围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1:2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确定。资格复审公告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提前5个工作日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并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资格复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发放《襄城区区直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公告。面试前区人社局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五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成绩权重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七、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确定。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市卫健委所属有资质的医院进行。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据此次考生总成绩进行递补。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区人社局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相关招聘单位要求递补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区人社局批准,可以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发布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襄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负责解释。电话:0710-3826975(襄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监督电话:0710-3607257(襄城区纪委监委)。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监督电话见附件1。
(三)未尽事宜,详见《襄城区区直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4)。
附件1:襄城区区直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襄城区区直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pdf
附件4:襄城区区直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8日
2020年襄阳襄城教师招聘43人公告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襄城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区人社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襄城区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为各类人才平等进入事业单位开辟通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襄城区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2.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襄城区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单位及纪检监督电话表》(附件4)。
3.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鉴于湖北为全国疫情最重的省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特别严峻,今年襄城区事业单位岗位全部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
4.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招聘《岗位表》有关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或相关准入类职业资格条件,不作为相关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限制性条件。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否则将予以解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9日17:00。报名窗口于2020年10月29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n/)进行。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0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报名技术事项指南
1.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2.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请考生报名时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此序号是报名、信息修改、准考证打印等工作必需的个人信息,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报名时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处理后上传。
五、资格初审
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为10月25日9:00至10月30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4.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4。
六、缴费确认及开考比例
1.缴费确认:2020年10月31日9:00至11月1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50元,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本次笔试考试费用共计100元/人。
3.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襄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连同网上下载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考试结束时到考务办公室办理退费(请该类考生关注笔试现场的提示标牌)。由于报名系统须通过缴费行为确认报名,故采取“先缴后退”办法,请予理解。
4.笔试、面试开考比例。笔试、面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区人社局批准后,入围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1:2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开考前入围人员达到比例,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致使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
七、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9:00期间,自行登录襄阳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八、笔试
1.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用。
2.笔试初步定于2020年11月中旬举行,具体日期和地点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信息,避免错过考试时间或走错考试地点。
3.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
4.针对不同招聘岗位,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其中,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设考,职高参照中小学教师类(D类)中学教师设考。
5.《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6.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
7.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襄阳市人事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xyrsks.cn/)查询考试成绩。
九、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3.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十、面试
1.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讲课、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2.面试前区人社局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4.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十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十二、加分政策和个人加分申请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
2.上述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襄城区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3)、服务协议或合同、各项目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于11月3日至11月4日到襄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58号襄城区政府8楼810B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十三、考试成绩排名规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十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或区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招聘单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招聘单位要求递补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区人社局批准,可以递补。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逐级上报招聘结果,区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六、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七、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八、其他
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襄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负责解释。电话:0710-3826975(襄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监督电话:0710-3607257(襄城区纪委监委)。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4)。各招聘单位监督电话见附件4。
特别提醒:
1.考生在考试报名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考试科目、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
1.襄城区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版).pdf
3.襄城区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
4.襄城区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单位及纪检监督电话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