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枣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等方案的通知》(枣改委发〔2020〕6号)有关文件精神,面向襄阳市辖区居民公开招聘枣阳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30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会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襄阳市辖区居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经从社区专职工作者(原称网格员)工作岗位辞职、辞退或自动离职未满三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1981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由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枣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w.zyrsksw.org.cn)进行。
2、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5日上午8:30至2021年11月1日下午6:00。逾时报名系统关闭。
3、报名办法
(1)笔试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由人事考试院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同一批次笔试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如报考同一批次笔试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枣阳市2021年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考生应在2021年10月25日上午8:30至2021年11月1日下午6:00期间登录枣阳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此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和缴费是否成功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4)查询初审结果与报名缴费、确认。2021年10月25日上午8:30至2021年11月1日下午6:00,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0月25日上午8:30至2021年11月2日下午6:00期间登录枣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共100元。说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于当天笔试结束后携带有效证明材料,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到枣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院办理退费手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由于报名系统须通过缴费行为确认报名,故采取此“先缴后退”办法。
具体缴费方法为:考生初审通过后,再次进入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网上缴费确认页面后,仔细阅读红字提示信息。在网上缴费确认页面扫描支付宝支付二维码,进入支付宝平台进行网上支付。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后,考生应打印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均能参加笔试考试。
5、网上报名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0710—6311315;其它报考条件相关问题请咨询:市人社局0710—63214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两科。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10∶00——11︰30《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应知应会的政治基础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国内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社区治理及社会工作方面的知识。
2.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在枣阳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留意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
4.笔试加分。(1)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21年8月31日,对“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增加5分。(2)对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增加4分。
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申请加分优惠登记表》(附件2)、服务协议或合同、各项目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于2021年11月2日前到枣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枣阳市人民北路41号市人社局2楼)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签订加分登记承诺书,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相关加分公示情况请在枣阳人事考试网查询。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通过枣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个别职位报考人数和面试入围人员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不到《枣阳市2021年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附件1)中规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全体参加笔试考生公开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可以在枣阳人事考试网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枣阳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公布,相关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致使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合格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提前5个工作日在枣阳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襄阳市辖区内居民户口本、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考生未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若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人员优先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3.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在枣阳市人事考试网提前公布。
4.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5.资格复审结束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6.面试评分。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四)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总成绩。
2、计分方法。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共计2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2)×40%;面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3、“三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取得社会工作师
的笔试折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2+5)】×40%。取得助理工作师人员笔试折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2+4)】×40%。
(五)体检
按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人员优先递补。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人员优先递补。
四、拟聘人员确定、空缺递补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及签订合同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各街道办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核定后统一在枣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rsksw.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依据此次考试成绩从该报考岗位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征求当地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机关等“一票否决”单位意见后,公示无异议的,市人社局将招聘结果报市政府同意,然后移交市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并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聘用人员与所选岗社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30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鄂发〔2020〕1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鄂办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枣阳市政府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统一规定,由人社部门按照“四岗十八级”的相关政策规定予以确定相应薪酬待遇,工资列入财政预算。
五、其他事宜
1、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在体检等环节发现考生为感染者的,按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聘用。
3、考务须知
根据防疫工作需要,本年度招聘考试采取集中网上报名,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考试时间,提前一周在枣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务部门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考试公告和有关通知,切勿错过考试时间。
4、其他
枣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0-6311315,监督电话:0710-6321460。
咨询电话为办公电话,请在工作日8:30——18:00期间拨打。
1.《枣阳市2021年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