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阳市2023年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实施方案》,现就考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根据各专业类别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引进数额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附后)。如有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等被取消引进资格的,根据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二、考察时间
2023年7月17日至26日。
三、考察安排
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了解政治素质、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来枣意愿、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
四、考生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生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位认证各1份;
3.应届毕业生未就业考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往届毕业生提供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
4.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诚信记录;
6.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纪情况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提供);
7.自传材料1份(1500字左右,包括学习、工作经历及自我评价,需本人签字);
8.所获得的主要奖励、成果及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有关注意事项
考察对象要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或考生不接电话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710—6228969。
附件:枣阳市2023年专项引进紧缺人才考察对象名单
原始标题:枣阳市2023年专项引进紧缺人才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yrsksw.org.cn/news/277.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